
10月30日,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办结一起违法商拍案件,对当事人杨某处以1000元罚款,目前处罚已经执行到位。

经查,9月20日上午,杨某在橘子洲景区毛泽东青年艺术雕像前坪,擅自开展照相摄影经营活动,扰乱景区正常秩序。此前杨某已经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但他再次实施同类行为,属于拒不改正,行为违反新修正的《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》第十七条第一款。

新条例实施之后,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加大了对景区内违法商拍行为的执法力度。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,擅自在已建成景区内从事照相摄影等经营活动、扰乱秩序,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,可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执法部门特别说明,罚款不等于“商拍通行证”。接下来,管理方会坚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持续依法处置擅自商拍、拒不改正等违规行为,不会“一罚了之”,维护景区游览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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